截止2015年2月12日止,我市2014年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岗位津贴已全部发放到个人,受益的2288人将在各方的关注下温暖过年。
据悉,为妥善解决乡镇卫生院人才引进难题,缓解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突出矛盾,稳定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工作者队伍,2014年3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社〔2014〕249号)对我市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不含武江区、浈江区所属卫生院)的在编在岗人员按平均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实行岗位津贴补助,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2014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2288人,省下达我市2014年岗位津贴补助资金1463万元,县(市、区)政府配套资金392.34万元。
实行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政策,对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服务能力提升必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