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山市址山镇在计生例会上重申依法行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坚持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是加强人口计生工作,遏制违法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法制基础。一直以来,址山镇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和方式,为打造址山阳光计生不懈努力,并卓有成效。
强化队伍、树依法行政意识。加强计生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多次组织镇计生人员和村级干部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使计生人员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树立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减少在行政执法中的盲目性。
落实配套、责任到人。一方面,建立了严格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层级动态问责制,每一个村均有一名镇计生工作人员和村干部驻村,对于表现欠佳的村及驻村人员通报批评。另一方面,利用村规民约推动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为依法行政创造有序规范的工作环境。其中该镇东溪村村民约定,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和没有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行为的村民,不享受村分红,并且将此约定写进《东溪村村民自治章程》,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实施,这一做法有效地减少了东溪村违法生育的发生,且促进了东溪村社会抚养费的依法征收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和谐共管。多种宣传方式扎实有效地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活动,除去传统的宣传标语、计生工作宣传栏、计生服务一条街的宣传方式外,还借鉴法律法规六进农家的做法,通过村级计生协会和婚育学校,以法律法规座谈会、普法联系员进农家形式,通过新家庭文化书屋,以法律书籍进农家形式,深入、有效、扎实地宣传法制教育,促进群众依法生育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群众同关注、共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的和谐局面。
规范行为,真正落实依法行政。在行政执法中,坚持持证执法,亮证执法,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公平、准确适用法律,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对个别非政策生育户拒不接受征收决定的,协调人民法院等部门协助,最终达到依法收缴社会抚养费的目的,有效地打击了社会上出现的“无钱罚不怕,有钱不怕罚”的偷生、抢生现象,营造了良好的计生工作氛围。
长期以来,址山镇坚持依法行政,实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变“难为”为“可为”、变“无序”为“有序”、变“被动”为“主动”的良好局面,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的规范化、常态化,同时也令计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进一步地履行阳光计生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