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从深圳市医管中心获悉,为了提高医疗卫生资源使用效率,改善康复患者诊疗条件,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协同发展,该中心日前下发通知,市属公立医院与康复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的关系,在患者知情自愿的原则下,急性期(急重症)上转至市属医院,康复期则转诊至康复医疗机构。
患者达到出院标准,可以通过康复治疗,却仍坚持不出院,这样的情况在深圳的大医院并不少见。去年11月,市医管中心曾做过统计,市属公立医院病人“压床”的病例共有61例,分布在8家市属医院,累计占用住院床日数达17002天。
据悉,目前深圳的康复医疗机构一共有3家:大鹏新区南澳人民医院(二级康复医院)、龙城医院(三甲康复医院)、深圳市社会福利康复医院。市属医院与这三家康复医院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患者提供快捷的转诊,让患者获得更好的康复治疗,改善机体功能和生活质量,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同时也提高市属医院、康复医疗机构的病床周转效率。
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市医管中心制订了转诊规范,明确转诊的病种范围暂定为国家已经明确双向转诊标准的8个常见病种: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周围神经病损、人工髋/膝关节置换术后、膝关节前交叉韧带重建术后、骨折术后和手外伤。上述疾病急性期需早期康复介入的患者或疑难康复患者可转入市属医院进一步治疗;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可转入康复医疗机构完成后续治疗。
此外,对一些治疗后病情稳定、达到康复治疗期,或达到出院标准但不愿出院的患者,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神经外科术后、烧伤治疗后期、癌症晚期、偏瘫或截瘫患者、持续植物状态、临终关怀患者、慢性疾病需长时间康复治疗的患者等,市属医院根据病情,也可在征求患者及家属同意后,转诊至康复医疗机构进一步治疗。
市医管中心也规范了转诊服务流程,要求市属医院与康复医疗机构签订转诊协议,转诊工作以患者自愿为原则,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向患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双方共同做好转诊登记工作,互通患者健康档案和病历资料;对急、危、重症等患者转诊应有医护人员护送,共同跟踪后续治疗和康复过程。此外,市医管中心将在建设市医管中心综合管理平台时,同步建设双向转诊系统,实现转诊申请、转诊审核、病历资料交换等信息的在线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