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云南省首例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医疗废物案,犯罪嫌疑人段家恒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9年6月25日,一辆货车在倒运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管、针头等医疗废物时被昆明市公安局环保分局查获。后查明,该批医疗废物是从瑞丽运出。经鉴定,该批医疗废物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1类危险废物,环保分局随即组成专案组赴瑞丽调查。经查,该批医疗废物属瑞丽城郊废旧物资收购点一老板所有,而买主是在昆明收购废旧塑料的段家恒。随后,专案组在昆明市西山区段家恒处查获共计289袋,5305公斤的医疗废物。9月3日,西山区公安分局依法将段家恒逮捕。
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指出,医疗废品可能带有病患者体液、病菌等,按规定应由专业机构处置。段家恒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违反国家有关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治理制度,触犯《刑法》。
法院认定,段家恒非法储存大量医疗废物事实上已对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危害,其行为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段家恒称自己并不知道收购医疗废品违法,表示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