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监局暂停销售益肾康胶囊的公告

   1970-01-01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ang210
核心提示: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江苏药监局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1月20日起,对标示为......
    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江苏药监局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1月20日起,对标示为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益肾康胶囊的违法广告药品(品种名单见下表)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在江苏省范围内暂停上述品种的销售。
 
2010 年 暂 停 销 售 药 品 名 单
 
序号
 药品名称
 药品批准文号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违法分析
1
益肾康胶囊
国药准字Z20026761
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未经审批、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
 
 
    现予以公告。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商务合作  |  诚聘英才  |  关于我们  |  养生联盟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鲁ICP备13021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