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实施基层卫生管理有奖举报制

   2015-08-27 530
核心提示:为切实加强对基层卫生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医疗卫生工作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近日,滨海

为切实加强对基层卫生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医疗卫生工作中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近日,滨海县卫计委制定出台《基层卫生管理有奖举报办法》。
  办法规定,凡镇区卫生院、村卫生室、民营医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可通过来访、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登录“滨海卫计微信平台”进行实名举报,如对国家基本药物实行加价销售、套取或骗取新农合资金、非法行医、“两非”行为、虚假公共卫生服务、不遵守工作纪律及其他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举报线索的价值给予举报人500-2000元奖励。
  该县、镇、村三级通过电子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多种形式公布举报联络方式,同时建立健全举报受理登记、调查核实、督办及反馈制度,确保有奖举报制度落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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