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筹划新政规范药品招标 流通环节减不得?

   1970-01-01 每日经济新闻wang220

  2月4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针对各地药品招标不规范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筹划出台《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以规范药品招标。
  
     相关协会的一人士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2月1日中午协会收到传真,咨询对药品招标的意见。回复时间定得很紧,2月2日下午就要上交。
 
     流通环节减不得?
 
     在药品招标环节中,流通企业是最受影响的一环。
 
     为了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药价,卫生部于2009年1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规定药品集中采购由批发企业投标改为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由生产企业或委托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原则上只允许委托一次。
 
     “同一种药品,同一个配送渠道,为什么药店比医院便宜很多?”营销专家耿鸿武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药价高的原因并不在流通环节过多。
 
     同时,记者对药品生产企业采访后发现,他们对直接配送药品并不十分积极。
 
     某药品生产企业的招标经理对记者表示,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的想法并不符合实际,企业要进行配送必须建立符合现代物流要求的仓储和运输等条件,这需要很强的资金实力,再加上生产企业只能配送自己的药品,因此,他们并不打算自建物流,还是会委托配送商。
 
     对于生产企业直接投标,他表示,如果由医药商业公司应标,他们的费用可以减少一多半。如果每个省的招标都去应标的话,必须付出相当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招标存在两弊端
 
     此外,为了选择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在各省的招标中还对中标配送企业进行了筛选,从十几家到几百家不等。这意味着不入围的企业将会失去药品配送权。这被视为国家提高药品配送行业集中度的一大举措。
 
     不过,一位不愿具名的医药商业公司的业务总裁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一级配送和二级配送的格局,一次或者多次委托是由市场机制形成的,行政干预不但不会提高集中度,反而会使集中度降低。
 
     以福建为例,福建有40多有资格的配送商,每个配送商负责的区域并不完全相同,药品企业在一个地区至少选择一家配送商,这样每个生产商将面临多个配送商,发货的规模和数量都会大大低于直接包给给一个一级配送商。现在推行直接配送和一次委托,不但会使行业更加分散,而且还不利于药企降低成本。
 
     另一家医药商业公司招标经理则对记者反映,应给医院更多的权利。在政府遴选后的配送企业中,药企一般只能选择1家~3家,这无形中减少了医院的选择权。
 
     上海海虹•今辰药业市场部经理杨昌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药品招标中存在两大弊病。
 
     在发改委基本药物定价基础上,各省还在大力砍价。药价过低已对药品产业产生了危害,一些优秀的产品由于价格过低,提前结束了生命周期。
 
     此外,药品招标重价格不重质量的现象仍然存在。目前,招标仍未找到一个有效的质量评判机制,始终没有跳出唯价是取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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