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黑山县以强化督导职能为切入点,严把“三关”,不断将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指导制定方案,严把动员部署关。根据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各督导组深入全县79家基层单位,与其共同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动员大会相关事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是注重查摆问题,严把自检自查关。督导基层单位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找方案中所涉及的5大项50小项的问题,根据查找出的问题,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经督导组审阅后,方可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保证查摆问题针对性和准确性。
三是推动整改落实,严把建章立制关。督促所督导的单位针对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做到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对整改不到位、整改成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督导组有权责令重新整改。各督导组通过与督导单位认真梳理完善已有制度,研究制定新的制度,抓好制度落实,从制度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风的漏洞,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