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卫生计生委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2015-10-02 700
核心提示:  《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由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信息证明,是人生的

  《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由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信息证明,是“人生的第一证”。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阜新市卫生计生委多措并举。
         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出生医学证明》的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县区卫生局和相关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检,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在县区自查基础上,组织市卫生监督所对各县区具有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资质的机构进行了抽查,共抽检医疗保健机构18家,出动车辆 18台次,执法人员60人次,下达现场笔录4份,卫生监督意见书15份。二是结合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对全市24家助产机构及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共计74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人员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明确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签订《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交由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存档。四是要求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严格落实配发工作要求,做好出入库登记,必须按号码顺序配发,使用出生证不得跳号。五是严格落实废证管理要求,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登记本》,并由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总后按季度逐级上报。通过上述举措,将加大对医疗保健机构的监管,严厉杜绝为非法拐卖儿童违法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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