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未经审批注册的药品“胰愈降糖胶囊”和“强肾糖胰康”进行查处。
“胰愈降糖胶囊”标示企业名称:中国海总糖尿病专研中心,网站:www.81tnb.com;“强肾糖胰康”标示企业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糖尿病基因医学研究总院,网站:www.qstyk.com。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加强辖区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发现上述产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