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不明码标价处5000元以下罚款
近来,青岛大虾事件引发了社会对餐饮价格违法的密切关注。为避免我市出现类似事件,新华区物价局开始出招治理餐饮行业价格行为,重点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现象。近日,该局召开“新华区规范餐饮行业提醒告诫会”,启动餐饮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餐饮价目表须报物价部门监制审批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餐饮行业不明码标价的、不按规定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的、擅自印制标价签和价目表的、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等7种行为,均违反《关于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规定》,每出现一项均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标价签标示的商品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价格与实际不符的;使用欺骗或诱导性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标价,诱导交易;标示最低价、极品价、特价、批发价,又无从比较的;打折商品与实际折扣不符的;带有价格附加条件,而不标示或模糊标示附加条件的等情形,则构成价格欺诈,违反《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依法应退还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按照这些规定,消费者平时在饭店常见的菜品图片与实际不符、包桌菜只标总价不标单个菜品的价格、海鲜标示“时价”、烟酒饮料不标价、一次性用品不标价、物品损坏赔偿标准不明示、赠送代金券不注明使用限制条件、贵宾卡不标明使用限制条件等,都构成价格违法。
发现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罚
“推行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有利于减少消费纠纷,树立企业形象,提升企业美誉度。”新华区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分析当前餐饮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商品不明码标价;多数商品只标价格未标计价单位;所有价目表和菜谱均未报物价部门监制审批等等,希望广大餐饮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短视思想、急功近利思想,切实认识到违法经营的严重法律后果,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告诫会上,物价执法人员就餐饮行业如何实行明码标价、避免价格欺诈的法律法规规定等进行了讲解。河北奇芳阁餐饮有限公司河北人家店作为新华区餐饮企业代表,发出了“餐饮行业诚信经营倡议书”,倡议全区餐饮企业守法经营,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积极化解消费纠纷。现场30多家餐饮企业在倡议书上签字。
会议要求全区餐饮企业用两个多月的时间,2016年1月底前对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完毕。之后,物价执法人员将组织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检查治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也将从严从重处罚。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注意保留证据,发现价格侵权行为可及时向物价举报热线12358进行投诉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