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5日起,东山县在县电视台、广场LED屏公益播放平台、东山法院网、东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及全县各行政村、居委会公开栏等发布督促缴纳社会抚养费公告,依法公开110位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这是东山县为提高计生案件执行率,促进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的又一有力新举措。
根据2015年7月22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法律规定,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禁止乘坐飞机,禁止乘坐列车软卧,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该举措加大了对计生失信的曝光力度,将进一步压缩计生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生产生活空间,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