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本次通过的医改法案最终选择的是“公共与私人合作伙伴关系”模式(PPP)。
美国医改方案将对保险商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比如,规定“保险商将不得以客户过往病史为由拒保或收取高额保费”,就是因为每个保险商都不想把保险卖给“林黛玉”,都想卖给“王菲”。卖给林黛玉式的病秧子,保险公司赔钱;卖给王菲式的有钱人,能获取高额保单。也就是说,方案会制定很多严格的条例,保险商按政府说的办,政府就给他补贴,不照政府规定办事,就不给补贴。
这种做法对于中国来讲,理论上可以这样做。但是目前似乎没有多少中国的国有、民营保险机构愿意这样做。目前中国只有4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此外就是其他保险公司中有健康险业务。数据显示,2007年,全中国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的保费总共384亿元,占当年卫生总费用的3.4%;而公立医保费用2723亿元,占卫生总费用的24%。这两个数字差距较大。而商业健康险的理赔费用117亿元,仅占医疗机构业务收入的1.7%。这个数字太小了,是个零头。在中国,很多人买健康保险不是为了赔付,而是为了投资。
因此,对于现阶段的中国来讲,必须要建立公立医疗保险。上面已经说过,2007年公立医疗保险的费用占卫生总费用的24%,2008年超过30%。但这一数字应该占到百分之七八十。
奥巴马的医保方案要求每个人购买医保,否则将面临罚款。在美国社会,不去买保险的人其实并不是最穷的人,不买保险是缺乏“责任感”的表现。
总体来说,此次方案是对美国现有医疗制度的改革,它让更多的美国人享有医保。因此,有些人就将这种做法误读为“国有化”,说是用“社会主义”的方式解决了美国的医改。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事实上,并不是政府去给每个人买保险。
对于中国来说,不要以为政府有个聚宝盆,不要把所有的事情交给政府,否则我们将倒回上世纪6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