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指导好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防止冬春季传染病在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单位的暴发和流行,按照2015年12月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京召开全国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转发省疾控中心关于加强流感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乐市疾控函[2015]33号)要求。
12月我局组织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对其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对各学校传染病防控组织管理、措施落实、健康教育、预防接种证查验等方面进行详细查看、询问。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学校都按照县教育局、卫计局文件精神,将学校传染病工作纳入工作计划进行常态化安排部署。召开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会,并将实际工作落实责任到人,确定了传染病防治各级分工、报告流程,有专人负责学生晨午检、报告,指定人员负责校园环境定期消毒,并将健康教育课纳入日常课程表。
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使用的晨午检登记表、汇总表不太完善;报告人对传染病异常信息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理解有误,报告意识还比较薄弱;部分学校健康宣传还不普及;部分学校消毒记录不太完善,未能体现消毒时间及人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学校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推进学校防病工作的落实和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