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8月起,根据国家、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在全州启动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根据“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管理规范、功能定位明确、服务水平较高、医改任务落实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能代表目前全国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发展水平),经过各县基层卫生人员不懈努力,按照逐级审核、现场抽查、公示等程序,最终汶川县映秀镇中心卫生院、汶川县漩口镇中心卫生院、理县薛城中心卫生院、理县通化中心卫生院、松潘县镇江乡卫生院、九寨沟县永丰乡卫生院、黑水县维古中心卫生院、壤塘县上寨中心卫生院、金川县观音桥镇卫生院共9所乡镇卫生院荣获国家“2014—2015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称号,其中汶川县映秀镇中心卫生院代表全州接受并通过了国家检查组的复核。这是我州持续抓强基层打基础、推进分级诊疗、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主动服务群众等卫生计生工作所取得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