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控制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维护广大参合农民权益,确保新农合统筹基金安全,贡井区在深入调研测算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2014年继续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全面实施混合支付方式改革。一是明确门诊统筹总额预付基金测算标准,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4:6的比例进行分配,对机构一般诊疗费、治疗费、检查费、药品费等项目内容实行“总额预算、分期支付”的办法支付,确保基金平稳运行;二是细化机构住院付费标准。以近3年来统筹区域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资料为依据,具体确定出各单位的次均住院费用、次均住院天数和住院率、单病种费用标准等指标,新农合支付中心按照相关指标要求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按人头付费,符合单病种付费的病灶按定额付费标准支付;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和支付改革考核,对定点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住院费用实际补偿、人均住院天数、住院率和重复住院率等四个指标进行全面考核,双向控制医疗机构服务、收费行为,确保参合农民既能享受优质服务,又能保证收费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