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位于四川省东北部米仓山南麓,总人口104万,其中农业人口86万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近年来,该县认真组织实施重性精神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全县精神疾病防治管理工作得到了全面提升,2015年被命名为“四川省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强化组织保障,全面统筹协调。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卫计、综治、公安、民政、发改、财政、教体、人社、文广新、司法、残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重性精神疾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管理工作,有力地推进了全县重性精神疾病综合防控和示范区创建工作。认真落实“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机制,明确职责,统筹协调配合,建立工作台账,限时办结销号,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防控局面。县级财政足额配套10%的公共卫生经费,用于全县慢性病防控工作,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经费得到保障。
注重宣传实效,促进全民健康。充分发挥广电网络媒体平台优势作用,开辟精神卫生健康知识栏目;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宣传栏,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咨询服务,利用精神卫生日、睡眠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促进活动130余场(期)次,印发精神卫生科普资料30余万份,精神卫生健康咨询指导1万余人次;县精防机构组织精神卫生专家实施全人群的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活动;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每学期开设2学时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社区单位和工矿企业每年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至少1期次;社团组织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和帮助。形成了社会大众广泛参与、普遍知晓、积极防控的社会氛围。
健全防治网络,增强队伍力量。建立了县、乡、村三级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管理机构队伍,成立了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小组和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指导机构(精防机构)。全县有精神卫生专业医务人员8人,重性精神疾病项目管理人员4人,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管理专(兼)职人员768人。已有60家医疗机构开通使用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所有诊断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网络知情同意书签字后由管理员录入系统。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网络系统,县疾控中心统一管理,实行级别权限使用,严格信息保密,确保了网络系统信息及时完整、安全可靠。
规范防治管理,切实保证质量。对辖区内常住人口重性精神障碍疑似患者详细调查摸排,不漏户、不漏人,对确诊患者,建立完整个人档案,实时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纳入公共卫生专项管理。全县累计筛查登记在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是3621人,筛查率达4.16‰,系统录入率100%。开展对确诊建档患者科学进行危险性评估,每年进行1次健康体检,对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患者实行转诊转治和动态管理。目前,在管患者3593人,管理率99.23%;规范管理患者数2480人,规范管理率达68.49%;最后一次访视病情稳定2592人,稳定率71.58%。
衔接配套政策,落实关怀救助。县级相关部门切实落实重性精神病各项救治救助政策,做到了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衔接、医疗救治与应急救助相衔接、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与残疾人资助相衔接、贫困患者与最低生活保障相衔接。三无精神病患者全部由民政兜底管理。对所有精神病患者每年定额补助1500元,将贫困重性精神病患者住院费用按70-80%的比例给予大病救助,并提供门诊服药治疗补助(400元/年)和紧急住院治疗补助(700元/年)。截止目前,全县所有的精神病人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和最低生活保障范畴,2300余人次获得过救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