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经营单位法律意识。要求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进购渠道必须正规合法,及时索取销售方的资质证明材料,确保能追根索源。二是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对县城餐饮单位、超市、食品店、菜市场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重点对食用油、禽蛋类、乳制品等热销食品重点整治,要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下架。三是提升经营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认识。对经营单位的进购台账、环境卫生、原料采购、储存、索证索票、验收情况、加工制作是否规范、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完整、运转是否正常进行了专项检查。四是严格隐患排查,突出检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违反安全的行为,现场给予指正,并要求立即整改。五是确保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对节日期间的举报投诉,做到及时受理、查处、答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