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探索出台《泸定县因国家建设被征地农民超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消除保障盲区,惠及群众2800人。二是累计支出就业专项资金1580万元,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4000人次,开发公益性岗位127个,累计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341人。三是城乡失业、失地无业农民和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62人,分别较“十一五”时期增长53.8%和52.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以上。四是城乡低保惠及城镇“三无”、农村“五保”等城乡特殊人群106万人次,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覆盖比例达52%。五是建成冷碛、田坝敬老院主体,泸桥镇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工建设734套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