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优秀大学生奖励政策。对具有巴塘户籍、自己或家庭成员无政治问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教育、公安部门核查无问题,升入专科学校的学生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对升入一般本科学校的学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对升入“985”“211”重点本科院校的学生一次性奖励2万元/人,对考入北大、清华的学生一次性奖励5万元/生。
二是实施尊师重教资助政策。在进一步落实生源地助学贷款、社会捐资助学等制度基础上,研究出台《巴塘县尊师重教奖励资助办法(试行)》,设立“两基金”激励巴塘学子勤奋学习,树立“知识改变命运”的观念。两基金,即县财政每年预算100万元设立“助学解困基金”,用于资助巴塘籍贫困学生。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在州属中职学校以外就读的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在发放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每学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按每生每常年4000元标准给予资助(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连续资助到学业结束。依托双流县援助的100万元资金,在县红十字会设立“格桑梅朵圆梦”基金,对巴塘贫困教师、贫困学生进行资助,并在此基础上,每年通过政府补贴、社会捐赠等渠道扩大基金规模,形成长效机制。对每年核定公示无异议的20名贫困教师给予每人2000元资助;对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学生一次性给予2000元/生资助。
三是实施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激励机制。县财政配套100万元专项资金,每两年评选一次、实行动态管理,每次评选中小学名师5人、学科带头人10名、骨干教师25名,每人每月分别享受县政府奖励性津贴300元、200元、100元,并根据财力逐年增长。
四是实施退休教师奖励政策,对2010年1月1日及以后,教龄满30年的公办学校一线退休教师,每人除享受正常退休待遇和州财政一次性奖励基金5万元外,再给予1万元县级奖励。
五是实施评先奖优激励政策。坚持每年表彰一批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2015年表彰优秀校长8名、优秀教师22名、优秀班主任22名,树立尊师重教良好风尚,激励教育工作者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