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记者24日从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医保即时结算和社保卡应用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的。
所谓医疗保险费用即时结算,就是让参保人员就医时只付个人应承担的医药费,不需先垫付其他费用再到社保机构报销,而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工作安排,今年底前,各省区内80%以上统筹地区要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实现住院、大病和门诊费用的即时结算;明年全面启动各省省内异地就医的即时结算工作;“十二五”期间逐步解决跨省就医费用即时结算问题。
谈到明年即将启动的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说:“首先解决住院费用结算问题,有条件时再推广到门诊;首先解决参保人员到省会、大城市就医结算问题,有条件时再解决全省各地市之间互联互通问题;初期可以采取指定部分医疗机构的方式,条件具备再逐步放开。”
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数字,目前,全国已有86.7%的统筹地区大部分住院医疗费用实现了即时结算,67.2%的统筹地区实现了个人账户门诊医疗费用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