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法院巧用强制执行措施促案件成功和解

   2016-12-12 3490
核心提示:日前,一起标的额为200 余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在双桥区法院执行局有效采取查封、拍卖强制执行措施后,成功和解结案。该

日前,一起标的额为200 余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在双桥区法院执行局有效采取查封、拍卖强制执行措施后,成功和解结案。

该案原告承德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被告蔡某于2012 年9 月购买承德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某公寓楼三层,面积454.11 平方米,因被告购房时资金不足,经与原告协商,用承德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欠原告的工程款抵顶被执告的购房款210.8 万元。之后,被告只偿还部分欠款,余额一直未付,原告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但被告未履行,原告申请法院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局采取送达“督促履行通知书”和电话口头通知方式,明确告知义务人规避执行可能面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可能被限制高消费,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威慑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同时,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的楼房。在法院准备强制执行当天,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和解,最终达到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至此,该起复杂执行案件成功结案。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飓风行动”中,双桥区法院向社会公布了628 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开展打击拒执犯罪、打击规避执行以及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等三个专项行动,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消极协助执行、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等突出问题,全力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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