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营子区法院执行局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他专程送来一面锦旗,握着执行法官的双手激动地说:“没想到营子法院45 天就帮我把钱给要回来了,谢谢你们啊!”“老哥,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能为您把案件办结,这是我们的职责。”
原来几年前,尹某与某矿业公司因生活费补偿发生劳动争议纠纷,该纠纷经营子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后,某矿业公司仍未履行给付尹某生活费的义务,在尹某多次与该公司索要未果的情况下,诉至营子区法院。
该案被受理后,营子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坚持优先接待、及时立案、从快审判、优先执行的原则,通过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使得该案迅速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局法官收案后,当天即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对该矿业公司进行了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经过执行法官多次与该公司就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进行协商解决未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果断出击,强制扣划了该公司银行存款,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尹某领取了该案标的款。该案从立案、审理到执行完毕仅用45 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