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10月19日讯 “该药品有效率达99%,保证疗效,无效退款……这些广告用语中使用不科学的、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知道给百姓购药治病带来多大的误区吗?知道这是违法的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对其进行整治。”10月18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对前来约谈的5家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说道。
自今年云南省局试行《云南省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违法发布广告企业约谈制度》以来,已经举办了14次这样的约谈会议,被约谈的企业有37家。与违规生产企业面对面地沟通、交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这些生产企业认识到广告管理不严给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
据了解,自2009年11月,云南省局强化与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把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今年4月,印发了《云南省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违法发布广告企业约谈制度(试行)》,规定了“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治疗功效”等9种违法情形。一旦触犯,将被约谈;屡教不改者,将取消其参加药品招投标和申报审批项目的资格。
据悉,云南省局还发布了《致全省药械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公开信》,将企业应自觉诚信守法、保证药品质量等内容写在了公开信中。
截至目前,云南省局对监测到的78个违法药品广告、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下发了责令限期停播通知书,发布了2010年第一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将6个严重违法药品广告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对17个网站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查处非法销售药品网站2个,屏蔽网站1个,向公安部门移送了1起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的案件,云南省药品广告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净化。(记者张宏柱 通讯员 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