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郯城县2014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总结了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传达了《关于开展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缴费工作的通知》,部分乡镇作了典型发言,县政府副县长李晓法同志做了重要讲话。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农合筹资工作,要肯定成绩,找准差距,增强做好工作信心,明确目标,把握要求,确保圆满完成2014年度筹资工作任务,强化监管,完善措施,确保2014年度新农合工作顺利运行,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4年度新农合个人筹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年满70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凭相关证件)参合农民的参合费用由县财政、县民政等相关部门从社会救助资金中足额代缴。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参合费用由县财政代缴。本次筹资将于2014年1月1日前基本完成农民缴费工作任务,确保参合农民及时享受到2014年度新农合的各项优惠政策。
2013年,我县参合农民76.66万人,参合率100%,其中76.20万名参合农民参加重大疾病保险,参合农民在一、二、三级住院费用报销补偿比例分别达到90%、70%、55%。截至目前,共为参合群众报销补偿医药费用23006.81万元。另外,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对2011、2012年度符合条件的住院患者的医药费用进行二次补偿,累计补偿3222.92万元,有效缓解了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