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前举行的山东省青岛市医改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获悉,青岛市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将“锁定总量”,即以2011年试点县(市)医药总费用和门诊、住院均次费用控制指标为基数,2013年,青岛原胶南市、即墨市两试点县的医药总费用要实现零增长。
青岛市明确,自2月1日起,青岛原胶南市、即墨市的8家试点医院药品将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两试点县2013年医药费用零增长。逐步建立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财力投入标准,试点县(市)以现有卫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为基数,每年至少增加0.5个百分点。编制内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符合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由县(市)级财政全额补助,列入年度预算。承担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青岛原胶南市、即墨市是全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青岛市要求,县(市)级医院应提供与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相适应的适宜技术服务,控制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外的医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