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2014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全面启动

   2015-03-19 560
核心提示:  11月21日,兰山区召开了2014年度全区新农合筹资工作会议,下发了《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

  11月21日,兰山区召开了2014年度全区新农合筹资工作会议,下发了《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缴费工作的通知》,确定2014年全区新农合筹资标准为每人400元,其中个人承担80元,各级政府财政补助320元,筹资时间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结束。

  兰山新农合筹资对象为全区农村户籍居民(农村户籍的中小生和学龄前儿童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农合),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村常住居民;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进城农民工以及村改居后户籍身份为城镇居民的被征地农民(失地农民)。2014年当年出生的新生儿,随父母自动获取当年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同时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2014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80元。农民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从2013年12月1日至20日,筹资工作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结束。对不能及时返乡的外出务工农民,缴费时间可延长到2014年2月28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全市筹资通知要求,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70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凭相关证件)参合的农民,由区政府及民政等相关部门从社会救助资金中代缴全部个人应缴参合费用。农村残疾人(凭残疾证)参合个人缴费部分由区政府从社会救助资金中足额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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