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对健康促进工作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规定的“普及健康教育,实行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的工作任务, 国家卫计委提出2013年在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建设兵团110个活动点创建660家国家级健康促进医院试点项目医院。近日,我省公布首批5个项目市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临沂市被确定为试点市之一。
为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我市已制定下发《临沂市创建“健康促进医院”活动工作方案》,近期将举办首批健康促进医院试点项目培训班。根据我省健康促进医院创建项目有关规定,2014年7月底前,各项目市至少创建6个健康促进试点医院(简称试点医院),试点医院要考虑包含不同级别的医院。所有试点医院必须满足五大要求:一是必须符合“无烟卫生计生机构评分标准”要求,成为无烟医院;二是均需成立健康促进医院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部门及人员;三是均需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与实施方案;四是根据工作计划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五是鼓励各试点医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密切结合日常诊疗服务,开展特色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健康促进医院是由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倡导的、有利于提高医护质量与病人生命质量、改善医患关系、促进人文医学发展的国际行动。项目目标是探索医院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模式和典型经验,改善就医环境和诊疗服务,提高医院职工、患者及其家属、社区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