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卫生局根据区政府的要求,顺利完成与区食药局的餐饮监管职能移交工作。一是明确方案。在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的主持下,区编委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法制办共同协商确定了职能移交的工作原则,对职能划转和人财物移交等事项进行了明确。二是认真组织。区卫生局明确了分管领导专项负责,精心拟定工作方案。区卫生监督所召开全体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按照“人随事走、自主自愿”原则,组织全体在编在岗职工填写去留志愿,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人员划转方案。三是迅速落实。10月18日,区卫生局和区食药局联合举行交接仪式,餐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职能正式从区卫生局移交至区食药局,8名划转的卫生监督员以及执法车辆和相关仪器、档案资料也同时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