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临潼区雨金街办粉刘村患者刘红女收到了19876.23元的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款,标志着临潼区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成功启动。该患者因患冠心病就诊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共花费115324.13元,新农合报销55574.24元,大病保险报销19876.23元,两项共计报销75450.47元。
据悉,临潼区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全区所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不需用群众另外缴纳费用。从2013年1月1日起,个人单次或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即医疗总费用-自费部分-新农合报销金额)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8000元(报销时须扣减)的均可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报销金额按费用高低分级累进,合规医疗费用在8000-5万元的(含5万元)报销50%,5万-10万元的(含10万元)报销60%,10万元以上的报销80%。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参合人员或家属可凭以下资料到区合疗经办中心申请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手续。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原件及复印件;3.诊断证明复印件;4.住院费用结算发票原件;5.住院费用明细总清单;6.新农合报销支付凭证原件;7.参合人员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咨询电话:83853300、9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