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医疗器械致死事件视情可越级上报

   1970-01-01 中国中医药报wang170

生意社9月21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发生导致死亡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须在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相关企业和单位可视情况越级上报。
 
  《指南》规定,相关企业和单位认为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但是应当及时告知被越过的所在地省(区、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作者: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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