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6日开始至10月16日,栖霞区卫生局、教育局联合对栖霞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和中小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检查期间,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调查与询问、查阅工作管理台账、填表登记等方式,对食品安全管理、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检查,对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条件进行了快速检测。所检查的大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对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非常重视,学校卫生工作基本上能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检查中发现辖区内的中小学尤其是教室陈旧的中小学,教学环境卫生上受到建校当时条件与标准的影响,在检测中都存在着问题,比较常见的有教室人均使用面积不足,课桌椅摆放位置不合理,运动场所与教学楼距离不够,教室内照度不符合标准等。此次联合检查,共检查中小学44所,幼儿园45所,出动车辆38台次,监督员198人次。
根据检查情况,检查人员认真进行记录,对学校卫生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及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并将在近期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进行复查以督查整改结果,同时进行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的评级统计总结工作,评价结果将通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