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市四项措施加强中药材市场监管

   1970-01-01 健康生态场健康生态场410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中药材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药品及制售掺杂、掺假中药材等违法行为,近日,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强化中药材质量管理,开展中药材市场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管责任体系要求,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各相关业务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鄄城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鄄城县局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市县两级药品监管部门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二是制定措施,加强监管。重点加强舜王城中药材市场监管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舜王城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菏泽市药品抽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舜王城中药材市场巡查制度》和《舜王城中药材市场不定期检查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日常监管检查。
 
        三是突出重点,重拳出击。重点对经营户是否存在制售染色、人工增重、掺杂、掺假等假劣中药材行为;是否存在非法加工中药饮片、挂靠经营、过票经营等行为;是否存在出售国家规定限制销售的中药材和中成药、中药饮片等禁止在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的违法经营药品行为。加大检查力度,对可能存在掺假使假、人工增重、染色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中药材,开展针对性监督抽验。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加大市场巡查处罚力度,增加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彻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四是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在本次专项检查中,共发放张贴《致舜城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商户的一封信》500余份,检查经营户300余家,进行抽样送检60个批次,扣押掺杂使假中药材150余千克,立案查处案件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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