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双打”领导小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材市场监管和开展中药材专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福建省中药材市场实际情况,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文件,决定于2012年5~9月,在全省开展中药材专业市场专项整治。
一是依法履职,加强监管。对中药饮片加工企业、中成药生产企业、中药材经营企业、医院等中药材使用单位进行排查摸底,以中药饮片购入渠道和中药材质量的监督检查为重点,对从非法渠道购入中药饮片、制售假劣中药饮片以及利用染色、人工增重、掺杂、掺假等原料生产和销售药品的,依法严厉查处。
二是建立制度,加强检查。建立对涉及中药材经营、使用单位及生产企业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检查制度,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购销和使用染色、人工增重、掺杂、掺假等假劣中药材行为;是否存在非法加工出售中药饮片的行为;是否存在出售国家规定限制销售中药材的行为;是否存在违法经营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及其制剂等药品的行为。
三是针对问题,加强抽验。要针对中药材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抽验。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的作用,对容易发生染色、人工增重、掺杂、掺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中药材,要利用已批准的中药材补充检验方法,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抽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要积极开展相应的补充检验方法研究,及时发现和查处中药材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