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鑫报报道:为进一步加快陇药产业发展,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提高中药材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和规模化水平,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中药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甘肃省将中药饮片纳入甘肃省基本药物管理,参照现行药品招标办法,对中药饮片配送企业实行集中招标,中标企业负责省内医疗机构、中医诊所等中药饮片的配送,并承担质量责任。鼓励中药饮片加工企业、经营企业积极参与招标活动,支持具有合法资质的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户参加集中招标采购及配送。
未来几年,甘肃省将以建设定西国家中药原料生产供应保障基地为抓手,以中药材生产加工龙头企业为载体,依托定西、陇南等中药材主产区,建设当归、党参、黄(红)芪、大黄、甘草等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
力争到2015年底,全省获得中药材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中药材品种达到5个以上,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
研究引进先进的中药材农残重金属控制技术、质量检测技术,发展“绿色中药材”生产。严格控制病虫害防治采用的农药种类、使用浓度和施用方式,鼓励使用农家肥和生物农药,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和其他化学物质。对中药材生产环境进行监控,选择符合环境质量标准的产地进行生产,防止中药材重金属、农药残留超标。
同时,坚持合法、自愿、市场化运作原则,引导加工企业、种植基地开展合作,通过土地流转、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积极建立“公司 基地 标准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基地 农户”的中药材生产组织管理模式。大力支持产业协会组建大品种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支持中药材加工企业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质量控制,完善原料采购、加工、包装、储藏等环节规章制度。
12类大病纳入医保
甘肃省将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研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甘肃将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医保报销
统筹支付最高额不低于6万
甘肃省将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学生、学龄前儿童和新生儿参保管理工作。继续推进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困难群体参保工作。
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人均筹资达到290元以上。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均不低于6万元。
大病救助
12类大病纳入保障范围
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12类大病纳入医保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救助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提高救助水平,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稳步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进一步提高。同时研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医院改革
公立医院开展“先诊疗、后结算”
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应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简化挂号、就诊、检查、收费、取药等医疗服务流程,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方便群众就医。
配套措施
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机构
尽快出台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细化并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各项政策,支持举办发展一批非公立医疗机构。卫生等有关部门要限期清理修改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境外优质医疗资源、社会慈善力量、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举办医疗机构,对举办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诊所。(鑫报记者 吴永隆 实习生 侯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