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多措并举加强甘草和麻黄草管理

   1970-01-01 健康生态场健康生态场350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管理办法》出台以来,鄂尔多斯市各级草原监理机构,以维护正常的草原野生植物采集秩序,规范收购渠道,保护农牧民利益为切入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甘草、麻黄草管理工作。

  1、加强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为甘草和麻黄草的管护营造良好的氛围。年初制定培训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对执法人员和干部、农牧民分别举办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草原法律法规培训。其次在甘草和麻黄草主产区内宣传《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关于禁止采集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管理办法》等。

  2、全面落实草原“双权一制”,有力保护甘草和麻黄草资源。甘草和麻黄草产地旗县在落实草原“双权一制”时,把甘草和麻黄草的保护、经营、管理、合理利用的责、权、利一并落实到户,充分调动农牧民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甘草和麻黄草的积极性。

  3、合理规划,全面保护。对甘草和麻黄草资源进行调查、摸清底数,并且绘制图表、登记造册,市、旗制定了甘草和麻黄草合理利用和建设规划,设定了禁采区、封育区、采集区,同时全部实行围栏封育。

  4、严格实行采集、收购许可证管理制度,确定合理采集时间。旗区草原监理机构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上报合理的采集收购计划;采集、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填写申请表后报送所在旗区草原监理部门,旗区草原监理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自治区。无证的单位或个人一律禁止采集、收购。同时严格制定采集时间和采集工具。

  5、在执法方面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采集甘草和麻黄草案件。产地旗草原监理部门成立“草原执勤巡逻组”,在野生甘草和麻黄草产区进行不间断巡逻,对非法采集、收购者和超计划采集、收购者给予严厉打击,确保甘草和麻黄草采集证和收购批准决定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同时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重点对雇工非法采集甘草和麻黄草的草原承包经营者给予严惩。

  2012年,全市计划采集甘草1000吨;共有3家企业获得收购许可证,实际收购甘草800吨。麻黄草没有计划故没有采集和收购。截止到目前,共查处4起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的案件,全部结案。(自治区农牧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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