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被认定为“浙江中药材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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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近日召开的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基地(县、乡)评定会上,我市天台县被认定为“浙江中药材产业基地”。“浙江中药材产业基地”认定,依据《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基地(县、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各申报单位代表现场汇报,经行业领导和专家综合评定,省内共5个县(市、区)被认定为“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基地”、“浙江省中药材之乡”等称号,天台县是我市唯一入选的地区。

  据悉,此次认定的一批“浙江中药材产业基地”,有助于推进我省中药材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促进现代中药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培育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的中药材产业区域集群,增强“浙产药材”产业竞争力,全面提升现代中药农业发展层次。近年来,天台县的中药材产业发展位居全省前列,此前,还被省政府认定为中药材产业强县,成为全省中药材十强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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