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启动药品药材“两打两建”专项行动

   1970-01-01 健康生态场健康生态场310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两打两建”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集中半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严厉打击药品药材违法生产、违法经营,加强药品药材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和监管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两打两建”专项行动,着重解决我市中药材专业市场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专项行动从2013年7月17日-2013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7月17日-7月25日),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落实整治重点、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有计划、按步骤推进。全面整治阶段(2013年7月26日--11月30日),集中时间、人员、力量,针对重点问题,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内容、重点品种,开展集中整治,着力查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药品药材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药材生产经营秩序。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1月30日--12月31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建立完善药品药材生产经营规范和监管机制。

  ■措施

  中药材专业市场:巡查暗访清理市场

  1.严厉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销售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等假劣中药材,提取后的药渣废料回流市场,销售中药饮片或中成药、化学药品等国药准字号药品,销售毒性药材、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销售非法滥用硫黄等有毒有害物质熏蒸的中药材。

  2.开展突击检查。对交易大厅摊位和样品摊位、药材固定经营门店进行全面突击检查。对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查扣所经营的产品,一律清理出场或吊销执照,触及刑律的一律由司法机关从严惩处。

  3.强化日常巡查。对交易大厅摊位和样品摊位每日进行巡查,对药材固定经营门店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

  4.实施暗访暗查。针对染色增重和掺杂使假等假劣中药材、毒性药材、硫黄熏蒸中药材等,邀请相关专家组成暗访组定期(每季度不少于1次)进行暗访暗查。

  5.加大抽检力度。在完成省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抽检任务的基础上,增加对重点品种的抽检频次,对发现的可疑药材进行全面抽检。

  6.加强对经营者的管理。强化对经营者的培训,立即印发《致经营者的一封信》。在经营摊位、固定门店安装监控设备。对交易大厅摊位业主姓名、身份证号、详细住址、联系电话、经营品种等在摊位上进行公示。标明经营药材的名称、产地、规格。开展诚信经营评比,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管理。

  7.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亳州中药材市场管理办法》,落实市场主办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巡查督察制度、质量评估制度与快速反应机制、经营者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增加药企抽检频次

  1.严厉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从非法渠道购用提取物,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材非药用部位被污染或提取的中药材生产药品,中药饮片生产中增重染色和掺杂使假,外购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改换包装标签销售。

  2.开展突击检查。对全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原料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质量是否合格,生产加工是否执行炮制规范,出厂产品是否批批检验,是否外购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改换包装标签销售,是否出租出借企业资质,是否将中药饮片销售给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和使用单位。对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触及刑律的一律由司法机关从严惩处。

  3.加大抽检力度。在完成省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抽检任务的基础上,增加对重点品种的抽检频次,每季度每个企业增加抽检3-5批,对发现的可疑产品进行全面抽检。

  4.加强规范建设。加快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进度。督促企业对所生产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负完全责任,建立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责任到人,严把原材料购进关、严把生产质量关、严把产品检验关、严把上市后产品安全责任关,做到药品及其原料等可核查、可追溯,质量责任可落实。


  药品批发企业:规范药品购销渠道

  1.严厉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药品批发企业出租出借企业资质或接受挂靠经营,冒开、虚开发票和使用虚假发票等违法行为;打击从不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人等非法渠道购买药品行为;严禁将药品销售给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和使用单位。

  2.开展全面检查。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全市药品批发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来源、产品销售以及资质管理情况等。对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触及刑律的一律由司法机关从严惩处。

  3.加强规范建设。加快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进度。督促企业对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和购销行为负责,做到严格购销管理,认真查验供货方或购货方的资质,开具或索要销售发票,确保药品渠道可控、流向清晰、票货相符。加快推进全品种、全过程药品电子监管。

  药材初加工经营户:完善群防群治网络

  1.严厉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生产销售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等假劣中药材,炮制销售毒性药材、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生产加工中药饮片,非法滥用硫黄等有毒有害物质熏蒸中药材。

  2.实施摸底登记。对药材初加工户进行逐户走访,完善信息登记,重点掌握加工品种、加工工艺。

  3.开展全面排查。对全市范围内的药材初加工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触及刑律的一律由司法机关从严惩处。

  4.实行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四级群防群治监管网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辖区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药材初加工经营户划片包干、包点。

  完善举报奖励、监管机制:设百万元举报奖励基金

  1.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建立投诉举报平台,充分发挥12331举报电话的功能,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市政府设立100万元的举报奖励基金。加强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发挥媒体监督的积极作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和自我约束功能。

  2.建立健全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按照企业分级评定标准,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分级,强化对风险等级较高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低信誉度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和产品检验批次。

  3.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辖区内药品安全的监督评价,及时发现和控制药品安全风险信号。实施约谈制度,推行公开约谈,对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可能产生隐患的企业,对不够重视风险信号或采取措施不力的监管部门,对存在区域性风险且涉及问题复杂的地区,及时约谈企业、监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人。 (记者 陈显锋)

 

  诚信守法经营倡议书

  全市药界同仁: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瑰宝,药业经济在我市占有重要地位,自古至今亳州就有“中华药都”的美誉。荣誉来自于千百年来淳朴药商的诚信守法经营,但现在极个别药商染色增重、掺杂使假、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广大药界同仁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了“中华药都”的良好形象。为响应全市药品药材“两打两建”专项行动,推进诚信亳州建设,擦亮“中华药都”金字招牌,我们向全市药界同仁提出如下倡议:

  1.诚信生产经营。违法经营砸的是自己的饭碗,损害的是100多万药商、药农的利益。我们要德行并重、义利兼顾,靠良心做大生意,靠质量求大实惠,靠信誉求大发展,用诚信做强企业、做大事业。

  2.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必须要学法、知法、懂法。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药品管理法》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药业生产经营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中药材。

  3.自觉接受监督。亳州药商,勤劳、智慧、执着,是我市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依法规范经营,重塑行业自律,时刻关注药品质量安全,自觉接受执法检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敢于举报不法行为,用实际行动维护药都形象,助力活力亳州、美好亳州、幸福亳州建设。

  亳州市药业行业协会

  2013年7月21日

  严打突出

  三个“重点”

  ■重点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从药材种植、初加工、交易到药品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全过程的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围绕中药材专业市场整顿,确定以下重点区域、重点内容、重点品种。

  重点区域

  1.中药材专业市场及周围固定门店;

  2.谯城区、市经济开发区重点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及城乡结合部、农村中药材加工销售区域,省际县际交界处;

  3.全市范围内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诊所。

  重点内容

  1.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秩序;

  2.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行为;

  3.药材初加工经营行为。

  重点品种

  贝母、红花、西红花、延胡索、山药、天麻、白芍、姜黄、紫河车、蕲蛇、海马、海龙、全蝎、土鳖虫、何首乌、黄芩、丹参、川乌、草乌、白鲜皮、五味子、黄柏、黄连、杏仁、桃仁、苍术、威灵仙、当归、独活、熟地、桔梗、天南星、半夏、金银花、通草、小通草、海金沙、朱砂、三七、猪苓、蒲黄、黄草、白术、菟丝子、川续断、龙胆草、地骨皮、柏子仁、酸枣仁、红参等50种。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商务合作  |  诚聘英才  |  关于我们  |  养生联盟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鲁ICP备13021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