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中药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

   1970-01-01 中国医药报wang1210
核心提示: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转发了省经贸委会同省科技厅编制的《山东省中药产业振兴指导意见(2009~2011年)》(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强调,全省中药产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建设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山东)基地(二期工程)为主线,突出自主创新和体制创新,完善产业链条,实施名牌和标准化战略,加强质量管理,做精做强骨干企业,提升技术和装备水平,加快以中药现代化为主推方向的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山东中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近年来,山东省高度重视中药产业的发展,在创新体系、标准化建设、产品创新、优势产业培育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进展,2009年还顺利通过了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山东)基地省验收,进入国内先进行列。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加之存在缺乏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品种,山东中药产业链衔接不够紧密,技术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市场流通体系不够健全。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振兴山东中药产业必须坚持“中医药协调发展、突出优势特色、产业聚集、资源可持续利用、自主创新和名牌培育”六大原则,并结合实际确定山东中药产业发展四大重点。(一)加快建设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基地。(二)加快中药饮片标准化步伐。开展道地药材饮片或提取物的研究,制定相应的生产标准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推动高质量、高标准的饮片或提取物的生产。(三)加快培育现代化中成药生产大企业、大品种,完善中成药新药开发的技术体系,开发中药高效、速效、长效、靶向给药新制剂、缓释、控释、透皮吸收剂以及滴丸、微丸等制剂。(四)加快建设中药现代物流系统。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广电子商务,完善流通网络,培育中药物流连锁品牌企业,推动中药及中药材物流企业向大而强的方向聚集转变。
 
  《指导意见》制定了八项优惠政策措施。一是以完善中药研发技术链和转化链为主线,以已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省级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示范园、示范基地为主体,加快构建中药新药创新开发技术体系建设。 二是鼓励“强强联合”,发展壮大企业规模,促进全省中药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三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真落实企业应用新技术或新产品、中药饮片进社区和“新农合”等方面制定的财税优惠政策。四是加强质量管理、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建设。五是弘扬中药传统文化,加快中药国际化进程。六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多渠道融资体系,继续组织实施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专项,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对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专项的投资力度,引导中药企业进一步加大对研究开发经费的投入。七是加强中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设立“齐鲁药学特聘专家”岗位,给予资金扶持,有计划地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中药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高级生产管理和经营人才、国际贸易人才、法律人才、实用技术人才及复合型人才,加快推进中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八是充分发挥政府和行业协会作用,积极推进中药产业振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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