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药材将实行全产业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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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8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通知》,对中药材种植养殖、产地初加工、专业市场、中药饮片生产经营全链条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有分析认为,《通知》的出台,是一次提高中药材行业整体水平的良机。

 
  近年来,我国中药材产业不断发展,但业内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标准化种植养殖落实不到位,不科学使用农药、化肥造成有害物质残留;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设备简陋,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现象时有发生;中药材专业市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制假售假、违法经营中药饮片和其他药品现象屡禁不止。
 
  为此,国家有关部委近年来中药材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曾组织对部分中药材专业市场进行了抽查暗访,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市场在媒体上进行了公开曝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开约谈了17个中药材专业市场所在地市级政府的负责人,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与其签署了《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责任书》。
 
  相关官员表示,中医中药是我国的国粹,对防病治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发挥着重要作用。中药材是我国传统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药产业的重要基础。由于中药材产业链长、环节多,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需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各尽其职,才能使中药材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发布的《通知》对中药材产业全链条各环节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并重点对中药材种植养殖环节、初加工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再次提出要求,对地方政府责任进一步作出明确。同时,还要求各地坚决清退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者,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通知》的出台将对保证中药材质量,保障中药临床用药安全有效,推动中药产业和中医事业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通知》对中药材种植养殖环节强调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提高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禁使用高毒、剧毒农药,严禁滥用农药、抗生素、化肥,特别是严禁使用动物激素类物质、植物生长调节剂和除草剂,鼓励生产企业使用可追溯的中药材。另外,对中药材产地初加工环节,《通知》要求各地对地产中药材要逐品种制定产地初加工规范,严禁滥用硫磺熏蒸等方法,严厉打击产地初加工过程中掺杂使假、染色增重、污染霉变、非法提取等违法违规行为。
 
  相关官员表示,中药材管理需要地方政府重视才能将多方整治形成合力。此次,《通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开约谈的基础上,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再次提出要求,强调各地一律不得开办新的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材专业市场所在地人民政府要按照“谁开办,谁管理”的原则,承担起管理责任,明确市场开办主体及其责任,另外还要求构建中药材电子交易平台和市场信息平台,建设中药材流通追溯系统,切实保障中药材质量。《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责任。要求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明确负责中药材管理的机构和人员,保障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建立中药材管理和服务的专业技术机构,完善中药材产业链中各项技术规范,提高中药材技术服务和质量保障能力;根据国家中药材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中药材种植养殖、产地初加工和中药材专业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营造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推动地方特色中药材的集约化、品牌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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