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多种利益主体不同情况和区域管辖不同矛盾的特点,各县围绕虫草采集起止时间、采集人数、片区界限划定等,提前制定今年采集计划,统一划区、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各县组成由县级干部带队的驻点工作组,做好虫草采集期间采集点的综合管理、设卡检查、现场执法监督检查,排查调处采集点之间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收取草场植被破坏补偿费、维护社会治安保证金、生活垃圾清理费,并与各村(居)签定《虫草采集期间维护社会治安目标责任保证书》。
各县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严格审查核发虫草采集证,主动调处纠纷,以村(居)为单位做好采集人员的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法制宣传教育、统一领证缴费、统一进点采集、统一撤离采集点,组织引导群众有序开展虫草采集活动。
各县在200人以下的采集点酌情设立流动警务站,在200人以上的采集点设立临时警务室和临时党支部。在采集点严禁出售各种酒类和含酒精的饮料,禁止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虫草采集结束后,各驻点工作组与乡(镇)政府共同做好垃圾清理和环保验收。
各县规范虫草收购和销售行为,要求虫草收购者须持证收购,在规定地点公开公平交易。凡是未按规定要求私下交易虫草的,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自负。
各县公安机关抽调足够警力,采取设卡盘查、流动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虫草采集点的道路管控力度,依法收缴非法枪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等违禁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