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绝大多数市民对过期药品普遍采取随生活垃圾一起丢弃,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状况,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政协日前呼吁,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制度。
药品属特殊商品,一旦过期,不仅药效大为降低,而且还会发生霉变,产生毒副作用,如果不及时销毁,会给误服者造成直接危害。随意废弃则会直接对环境造成化学污染,若侵入到饮用水源将直接污染水资源,若被非法药贩回收并将其重新包装出售,将严重危害老百姓的身体健康。乌拉特后旗政协在调研中发现,现阶段一方面由于公众环保意识的缺失,对过期药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认识不足;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对这类污染性垃圾建立一个完善有效的回收体系,造成这类垃圾对环境污染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为此,乌拉特后旗政协建议,国家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写入《药品管理法》,使其回收和处置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药监部门要利用媒体加大安全用药的宣传,组织“安全用药进社区、营区”活动或派专业药师上门帮助困难户清理药箱,回收过期药品,并帮助市民建立家庭小药箱;建立家庭过期药物回收机制,将过期药物的回收纳入规范;确立回收监管部门,规定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设立过期药品定点回收点,避免由私人开设的药店任意回收,并建立回收流程制度,设立专门机构对过期药物进行专业处理;提高过期药物的处理水平,对过期药品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提高可利用资源的再利用率;改变广大消费者的过度医药消费,从源头上减少剩余药物使用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