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与东盟的传统医药合作已在民间开展多年,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和发展,双方合作很快步入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向纵深发展的阶段。温家宝总理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纪念峰会上提议,要建立“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广西紧抓这个契机,努力构建面向东盟的传统医药多层次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和大平台。
传统医药合作焕发新活力
当流传千年的传统医药遇上了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成机遇,广西与东盟的传统医药合作焕发出崭新活力。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和发展,使广西与东盟的传统医药合作进入了新的阶段。随着两届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在广西的成功举办,以及论坛上形成的《南宁宣言》,广西正积极构建与东盟传统医药合作的长效机制。正如广西"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到2020年,广西要成为全国中医药民族医药面向东盟对外合作交流的新高地。”近日,广西中医药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庞军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这样说。
中国和东盟各国都具有丰富的天然药物资源和自己独特的传统医药。随着当今医学发展趋势由疾病治疗转向更加注重预防保健,传统医药对预防保健的显著作用和对诸多疾病的治疗理念,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
广西与东盟的传统医药合作在民间已开展多年,过去主要以科研院校的学术交流为载体,一些中医药企业也自觉“走出去”拓展东盟市场。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实施后,双方的传统医药合作很快步入了纵深发展。广西不断加大政府引导力度,积极实施面向东盟的合作项目。自治区领导已明确表示,广西正以政府为主导,把传统医药合作纳入与东盟经济、社会合作的重点领域,并积极推动广西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
作为中草药资源大省区,广西的中草药物种有近5000种,中草药物种数量排名中国第二位,还有近千种海洋生物资源。广西拥有极具特色的壮、瑶、侗少数民族医药资源,蕴藏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独特诊疗技术方法。广西在传统医药方面得天独厚的资源,加上与东盟相邻的区位特点,使广西与东盟开展该领域合作拥有极佳的天然禀赋和优势。
近年来,广西投入近15亿元人民币建设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积极筹建中国-东盟传统医药科技文化合作交流中心,与东盟国家等签署了40多项相关协议书、合作备忘录。广西与东盟传统医药合作涉及科研、教育、医疗保健、药物资源保护、产业开发等各方面,双方多层次合作已“渐入佳境”。
作为中国最大的传统药物资源保存基地,广西药用植物园积极与东盟国家就传统药材的资源保护、开发和应用开展相关研究和系列项目的合作交流。该药园承担了卫生部批准立项的中国-东盟公共卫生合作基金项目――“中国-东盟药用植物交流与栽培研究”,还与越南、印尼等国开展了多项传统草药研究与开发的合作项目,并共同开发适应国际市场的传统药物产品。
广西中医学院积极打造国际教育合作基地,为东盟国家培养了上千名留学生,特别是近年来为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培养了几百位中医药专业硕士研究生,使该院的外国硕士研究生培养数量名列全国中医高校前列。此外,广西医科大学与中国卫生部人才中心合作成立了“东盟卫生人才培训基地”。
传统医药的贸易和产业合作也在不断推进。例如玉林的中医药博览会在东盟国家已形成了相当的影响力,玉林也借助这个平台打造中国-东盟传统药材集散地以及泛北地区最大的中药材市场。广西“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支持中医药骨干企业“走出去”,激励了许多中医药企业更积极地去开拓东盟市场。
构建传统医药合作长效机制
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后,传统医药合作在推动中国-东盟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合作中正发挥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2011年11月18日,中国总理温[FS:PAGE]家宝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纪念峰会上提议:“更加重视社会和民生领域的合作,倡议设立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温总理的提议,表达了中国与东盟各国进一步深化传统医药交流合作的美好愿望,也是构建传统医药合作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温总理的提议,也成为广西整体规划中医药发展和进一步推进中国与东盟传统医药合作的强大动力。
庞军说,在2009年12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已明确了要在广西建立中国-东盟传统医药科技文化合作交流中心,而温总理提议设立“中国-东盟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能够把广西与东盟传统医药合作的范围大大扩展,不仅在于科技文化方面,更是拓展到传统医药合作的各个领域。
目前,自治区政府正在组织广西相关部门,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委的指导下,主动与东盟各国协商共同推进传统医药合作的举措,同时整合国内各兄弟省区市的优势资源,期待构建一个面向东盟的传统医药领域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搭建一个包括医疗保健、科技、教育、贸易、产业等多层次的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合作的大平台。
可以预见,乘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发展的“翅膀”,中国以及广西与东盟的传统医药合作将在提升双方人民健康水平和推动双方多领域合作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